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教务[2016]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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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留学中国计划》,实现我国来华留学教育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启动了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本次工作旨在总结和凝练高等学校在来华留学教学实践中取得的丰富经验和丰硕成果,推动高等学校学科和专业国际化建设,打造“留学中国”国际品牌,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全球影响力。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参评课程应是面向来华留学学历生或同时面向我国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课程(含本科生课程及研究生课程,不含短期培训项目和游学项目等课程),原则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或中国文化类课程。
2. 参评课程应有相关全英文授课专业作为支撑,参评课程应在高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质量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突出成绩。
3. 参评课程应有高水平的课程负责人和优秀的教学团队,其中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教学团队授课应受到学生高度肯定,形成鲜明的课程特色,在全国高等学校来华留学教育课程建设中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4. 课程支撑网站应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和主讲教师简历以及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及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有师生互动环节。
二、推荐限额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向教育部推荐课程限额为30门。
三、申报程序
1. 有申报意向的教学单位需下载并填写《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见附件2,含课程教学录像链接)、《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6年11月3日中午12点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10份(含1份原件)提交至教务处(教一楼32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huoliu@bupt.edu.cn.
2. 上述表格及相关支撑材料经学校审核后,将统一报送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参评。
四、注意事项
1. 各申报学校自课程申报之日起至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期间,务必确保申报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评审专家可以通过授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原因导致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且评审期内经提醒不能解决问题的,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 为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申报课程被评为品牌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授课录像,在2至3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教育部将对品牌课程上网内容更新及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情况进行检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硕
办公电话:62282189
联系邮箱:shuoliu@bupt.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3: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推荐汇总表.doc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