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学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开学初补考工作已全面结束,为确保学籍处理等后续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补考成绩录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尽快遵照执行:
1、补考成绩录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由各任课老师负责;
2、所有课程成绩请于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录入及报送,补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9月19日;
3、各教学单位报送纸质成绩时要认真填写考试成绩登记表。
请各任课老师及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做好本学期的补考成绩录入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