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9月17日(星期六)举行,为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防控下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2022年9月17日
考试安排:09:00—11:20英语四级(CET4)
15:00—17:25 英语六级(CET6)
二、疫情防控期间考试要求
1.所有参加2022年9月份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疫情防控期间返校各项条件要求。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前考中做好自我防护、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人员聚集。所有考生在考试日期前14天每天自觉在学校“疫情防控通”中进行体温测量、监测记录健康状况。
3.在校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核验健康码、行程卡。考生须出示考试当日“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本人“健康宝”为“绿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行程卡为“绿色”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确认本人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状态,以免影响考试。考试当天,为加快健康码、行程卡核验速度,请各位考生入场前务必提前截图保存。
4. 对于部分在校生需跨校区(考试校区与目前所在校区不一致)考试的,考试当天须符合返校已满7天的防疫要求(行程码仅限北京一地)。跨校区考试的学生自行前往考试所在校区,出入校权限已提前备案,无需个人申请。(如 个别考生近期因学籍异动等原因未列入跨校区考试名单,需单独申请离校手续)请跨校区考试的学生预留充足的考试入场疫情防控及证件查验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5. 已毕业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双培生)返校参加四六级考试的,须满足连续在京7日(行程码仅限北京一地)、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校,从学校西门凭准考证进校,通过单独设置的通道到达考场,与在校生不交叉。
6. 如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或同住家人为入境人员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学校防疫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7. 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由学校评估和综合研判决定能否继续参加考试。如允许参加考试,须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8.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入场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候考与考试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入场期间,考生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离场,校外考生迅速离校,严禁聚集和逗留。
9. 如考前疫情防控要求发生调整,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补充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遵守学校后续发布的各项防疫要求。
三、考生须知
1.笔试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9月12日9时起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网站(http://cet-bm.neea.edu.cn)进入“快速打印准考证”,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检查信息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妥善保管。
如果忘记通行证密码可以通过邮箱重置,如果忘记通行证可通过“找回已报名账号”找回。
2.入场时间
四级考试8:10开始进入考场区域,9:00开始考试;六级考试14:10开始进入考场区域,15:00开始考试。开始考试后,四六级笔试迟到者均不允许进场。考生应预留足够入场疫情防控查验时间,避免延误。
3.证件要求
考生入场须携带如下证件,证件不全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1)准考证;
(2)身份证或护照或户口本;
考试当天,教务处、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均不再补办准考证或其它各种相关证明,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证件、证明,手机照片或复印件均无效。
4.携带物品要求
所有考生须将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必须用品(耳机、电池、黑色签字笔、铅笔、橡皮等)放入透明文件袋,仅携带此透明文件袋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非考试必需物品(包括书包、手包、手机、手表、任何电子设备、涂改液、书本及学习资料等)严禁带入考场,请同学们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进入考场后,手机等电子产品必须与考生本人物理隔绝,无论开机与否,只要考生带在身上参加考试一律视为违纪,参照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 听力播放方式
(1)西土城路校区:所有考场均采用光盘方式播放听力,不用准备耳机;
(2)沙河校区:所有考场均采用无线音频广播方式播放听力,考生必须自备接收效果良好的耳机。由于考生众多,考场及监考老师无法提供备用耳机,请考生务必保证自己的耳机能够正常使用。特别是部分在校生需要从西土城校区到沙河校区参加考试,请务必携带耳机!因以上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听力部分考试的责任自负。
6. 沙河校区听力和耳机测试
(1)为保证四六级考试当天的听力部分能够顺利进行,沙河校区定于2022年9月16日8:00-16:00进行广播和听力测试。考生可在测试时间段内到所在考场对本人耳机进行测试。
(2)考生在测试耳机时,应进入考场教室内部进行测试,特别是教室的第一排、最后一排、靠墙或靠窗的位置,并保证耳机电池有足够电量,避免无法接收到信号。
(3)音频耳机使用说明:第一步:按“电源”键开机;第二步:按“音频”键调成“AF”频段;第三步:按“音量”键调声音大小。
(4)如耳机有故障,可在工作时间到沙河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S314室维修耳机(联系电话66605125)。
7. 考试特别提醒事项
考生在笔试作答前,请认真完成以下内容:
(1)请检查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映。
(2)核对后请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试题册背面相应位置。
(3)请在答题卡1和答题卡2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学校名称,并用2B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
考生在笔试考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内容:
(1)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作答,在试题册上或答题卡上非规定位置的作答一律无效。
(2)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非听力考试期间,请勿佩戴耳机。
(3)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
8. 诚信考试
请考生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场规范,严肃考试纪律,严禁考试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等属于严重作弊行为,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自2015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严重考试作弊将会受到法律处罚。
四、联系电话
(1)本科生:西土城校区教一楼321室 朱老师、孙老师 6228 2711
(2)研究生:西土城校区教一楼423房间 李老师 62283509转802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