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服务
补考

各年级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学校组织理论课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补考,补考通常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1-3周进行。在期末考试中发生违纪情况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补考成绩由上一学期该课程的平时成绩(含期中成绩)、此次补考成绩最后综合评定,成绩评定比例与期末考试相同。

实践课和任选科不组织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可以在该课程再次开课时选课重修,也可以改修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同类课程。

体育课不及格者,下一学期提出申请,安排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按规定重修。因病、因伤申请缓考者,下一学期病愈、伤愈后提出申请,安排考试,不及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者,按规定重修。

凡因病、因事请假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须事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gl.bupt.edu.cn/jsxsd/)办理缓考审批手续,获批后方可缓考,并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期末缓考成绩由上一学期该课程的平时成绩(含期中成绩)、此次补考成绩最后综合评定,成绩评定比例与期末考试相同,并以此次成绩记为第一次成绩。若无法参加补考,应再次事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gl.bupt.edu.cn/jsxsd/)办理补考的缓考审批手续,获批后,于下一学年报名参加本专业低年级该门课程的重修,以重修成绩记为第一次成绩。

期中考试不允许申请缓考。确因病、因事请假不能参加期中考试的学生,须事先在网上服务大厅提交不能参加期中考试的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原则上以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卷面成绩计入期中成绩,但分阶段考核的课程除外。


上一条: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

下一条:缺考

返回列表